2004年11月22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一版: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12年前的欠款从天而降
喜出望外的渔民翘大姆指直夸岱山法院
徐华军

  日前,岱山县长涂镇渔民胡国定从岱山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手中接过执行款时深感意外:事隔12年的欠款还能拿到手?与胡国定同样惊喜的还有长涂镇的另外33位渔民。
  这件事还得从1992年说起,当时,岱山县长涂镇10113号渔船把鱼货卖给了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胜利水产经营部,结果有17600元的货款一直未能收回。1998年,长涂镇渔民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付清欠款。但当时的水产经营部已经停止经营,法院判决由经营部的开办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大榭乡馋头村委会承担债务。
  但事实上,由于村委会一直都有欠款,无力偿还该债务,法院的几次执行都没有结果。今年9月,岱山法院在恢复执行时,发现其户头上有存款,马上依法予以冻结。与村委会协商后,执行人员终于为这条船上共34名渔民拿回了执行款。
  这一切都得益于岱山县法院自今年5月中旬开展的“百日集中恢复执行”活动。针对历年来中止案件积案较多的现状,该院组织专门力量,对2000年前积存的1800件中止案件进行了全面恢复执行。经过百日集中执行,137件中止案件得以重新执行,解决涉案争议标的400余万元,实际执行标的180余万元。